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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也经常在微信群里遭遇争论的场面,这几乎是近年来每个人的日常。不管有多少年的交情,都可以彼此吵得不可开交,到头来不但谁也无法说服谁,而且还都觉得“怎么你连这都理解不了”,到最后,这又会给旁观者也带来一种挫败感:为什么要达成一点共识如此之难?
作家、书评人维舟在《北大金融评论》发文表示,现代意义上“尊重”的前提并不是品德,而是边界:哪怕彼此立场不同,但尊重你处理问题的不同方式,因为那是你的基本权利。这本身就需要人们对异议采取一种灵活有韧性的态度,从而更好地适应价值多元化的社会。
本文刊登于《北大金融评论》第27期。

你可能也经常在微信群里遭遇争论的场面,这几乎是近年来每个人的日常。不管有多少年的交情,都可以彼此吵得不可开交,到头来不但谁也无法说服谁,而且还都觉得“怎么你连这都理解不了”,到最后,这又会给旁观者也带来一种挫败感:为什么要达成一点共识如此之难?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人的普遍认知里,“共识”常常是通过“说服他人接受一套正确观念”来达成的,而你唯有认同才能理解其正确性。这种认同甚至不只是对信念而已,还包含着整体的处境,那都不是通过努力就能做到的,我就被人质问过:“你不是东北人,能理解东北人吗?”
这就造成了一个困境:一方面,我们都渴望相互理解,但另一方面却又怀疑超越个人处境的理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以往那种价值观相对单一的社会,这还不算是个难事,但当社会逐渐多元化,势必容纳着形形色色的异质群体,到这时候,谁能说自己总能充分理解那些和自己不一样的人?
尽管从传统的视角来看,这样一个万花筒般的社会总显得“乱”,按社会学的观点,从来就没有也永远不会有一个社会能达成全面共识,关键是能不能有一个公共认可的框架来容许不同的人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要求,这既是一种分化的机制,也是一种整合的机制。
哲学家陈嘉映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现代社会应允许不同的思想方式和生活方式相处在同一个政治共同体之中:“我当然承认有时候建立共识很重要,人们也以各种方式谋求共识,但我的确高度怀疑,任何对话的目的都在于谋求共识,我也不认为,一个社会在方方面面都有共识就是一个更好的社会。在很多场合下,我们根本无须达成共识,我们与其说需要共识,不如说需要学会,没有共识的人应该怎么在一起生存。”
这种“差异个体在一起生存”的局面,对习惯了传统熟人社会的人来说是一大挑战,却是任何一个现代都市里的常态。为此当然就需要法律,毕竟无论有没有共识,谁都得遵守法律,然而法律并不能规范所有社会交往行为,这时候我想就需要一种新的伦理准则——“不理解但尊重”。
持有单一价值观的人,很难去理解、尊重与自己不同的人,因为在他们眼里,那些与自己不同的人都是怪胎,也根本理解不了自己(一如“等你自己当妈了就明白了”),那是一种无法说出来也无须明言的感受,但这就预设了异文化之间彼此理解的不可能,当然也很难接受他人有独立的观点。说到底,国内舆论场上的很多争吵,其实就是单一价值观的人在陡然遭遇一个价值多元社会时产生的种种不适。

好消息是,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意识到,人活在这世上,得到理解其实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得不到理解才是常事。既然如此,推己及人,如果理解不了他人,那也很正常,但至少可以试着去做到这样一点:不要去否定、指责那些自己理解不了的人——实际上,很多人都希望父母能对自己这样,但当他们对别人时,就忘记这一点了。
在汉语里,“理解”并不能简单等同于英语的understand,还隐含着“同情、接纳”的意思,因此,一个人控诉“你不理解我”,常常是指你不能体会他/ 她的心情;而口语里说“都不容易,理解一下”,其实是要求你包容谅解。在日语里,“わかってください”(请您理解)也旨在请求对方接受,那几乎就等同于“同意”。正如《日本权力结构之谜》一书中指出的,在这样微妙的语境下,“真正地‘理解’某人或某事,意味着如果你没有足够力量去改变他们的话,那么接受他们如此的样子就好。如果你有力量,那么对方就会通过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你的愿望来表现出‘理解’”。其结果是,如果你坚持自己的反对立场,就会被看作是缺乏理解所致。
到了现在这个众声喧哗的时代,有一点似乎已渐渐被人所接受:要说服他们是很困难乃至不可能的,因此,彼此表达并不是为了相互认可,而仅仅是履行自己的权利,同时让对方了解自己的观点立场,类似“我的观点各位可以不认可,不用有什么负担”。
不论如何,这些年来网上的争论至少教会了无数人一个重要的道理:不要因为别人在某些价值观上和自己不一致就看不惯。尤其是到了一定年纪之后,认清自己和现实世界之后,对寻求他人认同的需求也没那么迫切了,知道没必要耗费那个力气。这或许也算一种中国式的宽容:你再怎么对某一套观念信之不疑,也必须容忍他人对之大放厥词,随他说去吧。
很多人在面对争论时,经常表达的意思其实是“我能理解,但不认同”,不过,为什么不能是“我不认同,但能理解”呢?这意味着一种同理心:你无须对他人的价值观感同身受,也不赞成其做法,但能接受这一行为对他本人来说是合理的。
当越来越多的人慢慢地不再有兴趣去改变他人,就为消极自由撑开了一点空间。有位企业老板跟我感叹:“以前我一旦发现下属的问题,就要指出来让对方改,来适应自己的标准,现在觉得没有义务和责任让什么人改了,发现了问题,那就找到什么方式,让自己能和这种风格的人相处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