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深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部信史——评张思平著《深圳国有企业改革四十年》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前哨,的确实现了国家建立经济特区的目的,不仅在短短的二三十年内,把一个偏远落后的边陲小镇建设成为一个千万级人口的现代化大城市,而且成为中国改革开放最响亮的名片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曙光在《北大金融评论》发文表示,张思平《深圳国有企业改革四十年》一书的最大特色就在于既报喜,又报忧,而且把成绩和意义说够,把不足和失误说透,使人们看到一个生动鲜活的深圳和一场真实有效的改革。这样,才能让人心悦诚服,真正起到以史为鉴的作用。


本文刊登于《北大金融评论》第26期。


思平是我的老朋友。1984 年,长江航运公司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著名经济学家孙尚清挂帅主持长江考察,从四川宜宾乘江轮沿江而下,我到江西南昌因事回所,思平走完全程。我们一路同住一个船舱,海阔天空,无话不谈;他撰写的关于长江开发的论文(1985),把我的名字署上,我们对三峡电站建设还有分歧,我还写信与他讨论。



上个月,他让助理来家,请我为他的大作《深圳国有企业改革四十年》(以下简称《四十年》,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23 ;凡引自该书,只注页码)撰写书评。我按照1983 年开始书评写作立下的规矩,请他把书寄来,看完书再说,现在不能承诺。收到书后,我每天花四个小时,用20 多天读完这部770 66 万字的鸿篇巨制,觉得《四十年》与同类著作不同,有它的特色和贡献,值得推荐和评介,也有可讨论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考察和分析,遂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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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和贡献



笔者在评论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刘宪法研究员的大作(2024)时,曾比照译著信、达、雅的要求,提出史著的评价标准是真、细、全。“‘真’是指求真、求实,一是一,二是二,秉笔直书,写成信史…… ;‘细’是指细节,主要是关键细节,乃历史事件和人物的奇特和精妙之处,要清晰呈现,深刻揭示…… ;‘全’不仅是指要有宏观视野和全局观点,而且对成绩和错误、成功和失败、前进和倒退都要全面记述,充分展示。真、细、全是密切关联的。‘真’乃史之灵魂,‘细’乃史之血肉。没有细节,笼而统之,似是而非,‘真’就无法落到实处。而‘全’则是建立在‘真’和‘细’的基础之上的。”《四十年》达到了真、细、全的要求,是一部深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信史,因而成为当代中国史著的一部佳作。


《四十年》除“前言”外,共11 章。其框架结构是,一头一尾具有总论性质,第1 章概述深圳国有企业改革40 年的经过和得失,第11 章是根据深圳的实践对国企改革理论的探索和讨论,其他9 章则具有专题的特征,分别讨论了建区初期的改革探索、股份制改革的突破、现代企业制度试验、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调整、内部机制改革、对现代产业体系的服务引领功能、国企功能的调整与反复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体系结构清晰、完整,别具一格。其特色和贡献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与一般研究者不同,作者有着研究工作的训练和功底,更重要的是亲自主持和组织了深圳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实践,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复杂曲折、突破反复、关键要害、功过成败有着深切的体察、感受和理解,这是局外人无法具备的得天独厚的条件;又经过退休后多年的回望和思考,再加上作者坚守为学做人的底线和本色,又经过政治斗争的磨炼,掌握了政治生活的艺术,在现行体制中游刃有余,既充分展现了深圳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其示范意义,又将其不足和失误和盘托出,还不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要求。的确是行家高手,难能可贵。


其次,深圳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很多走在全国前面,不仅为全国改革破冰开路提供了经验和示范,而且在很多方面取得了突破和成功。例如,20 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全国国有企业还在搞放权让利和承包制改革,深圳就打破姓“资”姓“社”的桎梏,开始了大规模和大范围以股份制为中心的产权制度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试验,为国有企业以及整个改革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再如,全国和其他地区虽然与深圳一样,都通过“抓大放小”进行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调整,但深圳更进一步,依据比较优势原理,明确了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基本上从竞争性领域全部有序退出,而集中于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领域。现在深圳所有制结构中90% 是民营经济,国有企业只占10%,从80 年代的国有企业主体、90 年代国有企业主导,到现在形成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国有企业为保障和引导服务的经济结构,并建立了以高科技、现代物流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这才是真正符合市场经济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


与此同时,当大批国企员工下岗分流,陷入失业,生活困难,深圳通过职工持股一石二鸟,既推动了国企产权改革,又解决了下岗失业问题,实现了深化改革和社会稳定两大目标。还如,深圳率先进行企业内部劳动、人事、薪酬改革,最早实行劳动合同制和取消了干部的行政级别,打破国有企业的“铁饭碗”。总之,《四十年》的讨论使人们清楚看到,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前哨,的确实现了国家建立经济特区的目的,不仅在短短的二三十年内,把一个偏远落后的边陲小镇建设成为一个千万级人口的现代化大城市,而且成为中国改革开放最响亮的名片。


再次,虽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但人们都愿意听好听的、顺耳的,特别是在现行体制下,好大喜功,报喜不报忧,往往更加流行和普遍。《四十年》的最大特色就在于既报喜,又报忧,而且把成绩和意义说够,把不足和失误说透,使人们看到一个生动鲜活的深圳和一场真实有效的改革,充分反映出深圳人勇于开拓、锐意创新、艰苦奋斗、奋勇向前的精神风貌。要做到这一点,既要有面对历史敢讲真话的勇气,也要有高超的语言文字艺术。这样,才能让人心悦诚服,真正起到以史为鉴的作用。



一是深圳原来的基础确是一穷二白。既然建立了经济特区,就要大干快上,做出成绩,取得突破,树立榜样。而特区始建初期,由于前30 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公有化运动,个人没有财富积累,私营经济不可能一下子发展起来;从封闭走向开放,世人也有一个观察、了解和相信的过程,外资也不可能大量进入,只能依靠政府投资建立国有企业。因此,20 世纪80 年代深圳发展“新国企”是形势所迫,而非任何人的主观意志,在深圳建设发展中功不可没。


有意思的是,国企一建立就开始改革,并经历了反复。到90年代后期,经过近20 年的改革开放、建设发展,民营企业已经发展起来,外资也纷纷进入,但深圳政府却在“九五”计划开局的1996 年,“提出了‘抓大放小’和‘三个一批’的发展战略,出台了《关于重点扶植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并选择30 家大型企业集团作为重点扶植对象”(第231 页)。其中“从产权结构看,市属全资控股企业19 家,央企在深圳的内联企业和其他国企8 家,混合所有制企业2 家,华为是仅有的一家民营企业。从行业上看,以工业为主的14 家,以房地产、建筑业为主的5 家,以商贸流通为主的3 家,以经营基础设施为主的2 家,综合性的企业6 家”(第215 页)。特别是确定了处于竞争性领域的6 家市属国有大型企业实现百亿集团的目标:2000 年比1995 年销售额和利润分别从212.76 亿元和20.66 亿元增加到974 亿元和75.32亿元,五年翻几番。办法“主要是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和经济补助的方式”,如三年上交资产收益全部返还,优先给予上市和发债指标,政府担保,银行重点给予贷款支持,企业重大建设项目由政府计划部门投资,市财政3 年注入资金6 亿元。结果是,“这些企业在政府和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开展多元化经营,盲目扩张,既投资一大批新的建设项目,又到其他地区进行收购兼并。由于投资决策失误,市场竞争激烈,管理失控等多种原因,这些所谓‘做大做强’的市属国有企业中,除几家处于基础设施领域的企业外,在2000 年前后,其余企业不仅没有做大,反而几乎都遇到困境,不少已经难于生存。……重点的6家‘超百亿’集团中,除能源集团外,2 家通过债转股的方式艰难生存,1 家被迫关闭,2 家被迫通过员工持股退出”(第243244 页)。


《四十年》明确指出,“90 年代扶植大型企业集团的决策失误,给深圳国有资产带来重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在21 世纪初深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这些大型企业的长期亏损和呆烂账的核销达上百亿元之多,给银行带来大量不良资产,由于这些企业的关闭、破产、转让,使近二十万企业员工下岗分流,发生了无数次严重的员工上访事件,为解决这些企业的遗留问题,市政府又付出了几十亿元的改革成本,给深圳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影响,教训十分深刻”(第232 页)。更重要的是有悖于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真是得不偿失!


二是深圳总结和吸取这次失误的经验教训, 在20032005年的改革中,不仅实现了国有企业从一般性竞争领域的有序、安全、快速退出,而且集中力量做优做强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的国有企业,找到了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的功能定位。然而,2016 年转变改革发展思路,“明确提出要大幅提升企业规模、体量,打造一批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并积极向世界500 强进军”(第552 页)。同时提出“大国企”和“大市场”的理念以及向高科技领域进军的目标,主张国企要“向竞争性领域扩展,并提出竞争性领域企业也要做强做大,成为‘国之大器’”(第553 页),要“围绕‘一带一路’加快国内外市场布局,优化跨区域经营机制,培养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国企还“要抓住消费升级机遇,促进互联网和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扩展上下游产业链,向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进军”(第554 页)。


为此,市政府把历年积累的3000 多亿元公共财政资金拨付给国有企业,直接增加市属国有企业的资本金和净资产。《四十年》在总结20162018 年深圳国资国企工作的改进和创新以后,明确指出三点不足:“第一,国资国企体系中的浮夸风气一度蔓延……。第二,在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中,行政手段有所强化,影响了国有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地位……。第三,国有企业管理行政化、机关化的色彩显现,形式主义有所抬头……。”( 第578580 页)。


人常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但前提是要承认失败,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改正错误,不再重犯。以上类似失误在各地国有企业改革中均有发生,有的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有谁做出总结,承认失误,提出批评,认真汲取?也许笔者阅读有限,孤陋寡闻,愿听方家指教。



三是《四十年》每章都对所述改革的进退成败进行客观评价和分析反思。正如“前言”所讲,本书写法大体分为三个部分,“首先简要介绍和回顾改革的历史背景…… ;其次简要概述本章涉及重要改革的基本措施和重要内容…… ;最后对这些改革的难度、成效和存在的不足进行初步分析”。特别是最后一章“深圳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探索和创新”,是从理论上考察和反思,具体包括深圳国有企业的制度模式、改革的市场化方向、所有制改革和功能定位,并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和前进。其中,提出要“撕掉所有制‘标签’”,“消除所有制‘鸿沟’”,“突破姓‘公’姓‘私’的桎梏”是其核心和亮点,的确颇有见地,发人深省,把板子打在理论界的屁股上,也有一定道理。它充分体现出作者的良知,矢志坚守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和态度。



不足和局限


《四十年》是一本有价值的好书,但也有明显不足和局限,尤其是在基本理论上。在笔者看来,至少有以下几点。


一是六七十万字的大部头,全部采用文字叙述,只有第645页的“图1 深圳市国资委监管的企业”是唯一例外。因而显得呆板、沉闷,读起来比较累。既然是一本经济学著作,就应当使用经济学的工具和方法,复杂高深的工具方法不一定用,简单基础的工具方法还是大有益处。比如,可以把文中很多数据资料的叙述做成各种图形和表式,不仅避免啰唆冗长的文字表述,看起来也一目了然,而且可以有更详细的内容和更充实的数据。这么重要的著作,这是必要的。


此外,还可以学习世界银行的报告,插入一些案例,不仅比文字举例生动活泼,而且可以宏观整体和微观细部结合,比举例更加充实。


也正因为全书都是文字表述,就避免不了重复。而书中的重复比较多,有些词语和说法虽然生动恰切,但并非重复千遍百看不厌。别的不说,每章每节都有引语,短的半页,长的一两页,不少大同小异。


二是《四十年》是一部讨论深圳国有企业改革的著作,但有点就国企论国企、就深圳谈深圳的味道。多次提到其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机制体制差别,对此不少人有质疑,如果能够将华为或者某个一般的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与同一领域一个好国企的主要指标列表比较,可能会有更大的解释能力。多次提到全国和其他地区国企改革的差别,如果能将深圳与其他地区,比如上海某些方面国企改革的情况加以全面比较,也会使深圳的面貌更加深刻突出。



三是前已指出,《四十年》每章都有评价和反思的内容,最后一章更是从理论上进行讨论和概括。不过,这些分析多集中在应用理论方面,对前述关于跨越所有制“鸿沟”的论证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如果再进一步追问几个为什么,就会有进一步的思考。这是下一节讨论的问题。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一是前述关于跨越所有制“鸿沟”论证的缺陷。


前已指出,《四十年》关于跨越所有制“鸿沟”的思想是一大突破和创新,但论证中有些说法存在着混乱和错误,值得商榷。如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和对象”(第729 页)。不错,国企和民企都是宏观调控的对象,却不一定是宏观调控的手段。再如,“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国家都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施加影响,提高国家对这些领域的影响力和控制力”(第750 页)。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民营企业施加影响,应该存在必要约束条件,例如权力制衡、立法公正和司法独立。


跨越所有制“鸿沟”有两个关键问题需要论证。一是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产权互转机制问题。具体说,就是“国企转民企”和“民企转国企”的机制。在“抓大放小”中,大量民营企业是由国有企业的产权转移而来,深圳也不例外。二是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企业家行为模式问题。深圳国有企业改革实践表明,在企业管理内部,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其治理模式是相通的,是可以跨越所有制“鸿沟”的。然而,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企业家行为却有显著差异。从形式上看,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企业家都是由股东选聘的,但国有企业是政府股东选定和任免的,而民营企业的企业家自己就是大股东,是“自己任命自己”。企业家产生方式的不同,必然会影响企业家的行为模式。作者长期负责深圳经济体制改革,广泛接触各种类型的企业家,一定会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企业家行为模式有深刻理解。如果能从这个角度讨论跨越所有制“鸿沟”问题,其研究价值会更大。


二是关于资源要素价格和租金以及现有产业经济学的局限问题。


《四十年》多次讨论政府以土地资源扶植国有企业,也提到政府支持或担保,让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贷款,还谈到了国有企业的行业垄断。但是很少提到资源要素价格,也不曾讨论租金问题。因而一些问题模模糊糊,一些问题说明不了。20 世纪末,笔者曾提出和讨论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租金问题和产业经济学的不足问题(2009),由于涉及政府权力和国企利益,并未引起关注。今天有了《四十年》的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


在价格构成中,扣除成本由三个部分构成,即租金、税收和利润。租金是资源占有者的收入,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对价,利润是投资经营者的回报。在市场经济中,三者是清清楚楚和严格分开的。而在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随着两步利改税和分税制的实施以及民营经济的发展,把税收和利润分开了,结束了国有企业不纳税的历史,这是改革的一大进步和成果。但是租金与税收和利润仍然始终混在一起。租金就既是政府的收入,又构成国企的利润,因而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始终未能取得根本突破,土地市场和价格的现状最能说明问题。这也涉及现代产业经济学的局限问题。


三是国企改革的时限问题。


有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以1979 年为界,国有企业建立和运营了30 年,而改革用了40 年还没有完成,现在还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同样,深圳在20 世纪80 年代建立国有企业,从建立之日起就进行改革,改了40 年也未完成。于是,就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为什么完不成?能不能完成?什么时候或者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和标准就算完成,即国企改革有没有个尽头以及尽头在哪里?这是很多人心里思考而未能提出的问题。朱学勤教授(2018)有个形象的说法,“改革是常规时代的突发事件,成功者是个脉冲,历史在这里拐弯;失败者是个地陷,突然跳下悬崖,两端的历史接起来把他活埋了”。国企改革应当有也必然有个时限和尽头,不能没完没了地折腾改革,完成时间长短与前一个问题有关,也与要达到的目标和标准有关,这是可以充分展开讨论的。


这里我们只举一例。《四十年》认为,民企国企各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市场的选择会使它们在各自具有优势的领域存在和发展,因而提出“在公平竞争中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这是一个真知灼见,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观点和判断标准。深圳也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而现实往往是,人们自以为是,好大喜功,就像1996 年和2016 年的深圳那样,违背公平竞争,通过特别支持和利益输送,人为地要在非优势的领域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


四是关于“抓大放小”的差异问题。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我们把“抓大放小”作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根本措施,这是正确的。但是,这一提法忽略了几个重要细节问题,而魔鬼就在细节处。一是大小是数量概念,没有质的要素;二是抓大和放小采取什么办法,如果主要通过市场交易,比如职工持股、管理层收购、债转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这是正确的和有效的。从实践看,放小大多如此,而抓大就不全是这样。



(本文初稿曾请刘宪法研究员审阅,他提出非常好的修改意见,特此致谢!文责自负。)




本文刊登于《北大金融评论》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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