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光:“双链联动”是乡村振兴的金融之路

全面乡村振兴下农村金融发展压力陡增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任务与目标,进一步打开了农村金融业务的发展空间,但对于农村金融业务本身发展相对滞后的金融机构而言,这也增加了“三农”金融服务的压力和挑战。

 

农村金融服务本已存在短板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长期以来面临有效供给不足、供需缺口较大的问题。在农村金融发展实践中,由于农户、涉农小微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长期存在着贷款主体现金流不稳定、贷款主体的信息收集难度大、财务报表不规范、抵质押物缺乏等问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压力大,贷款能力和意愿均受到了极大抑制。我们对各地农村中小银行的调研显示(共415份问卷),超过50%的农村中小银行认为贷款主体信息收集难度大是首要障碍、现金流不稳定是制约农村金融业务发展的主要原因。

 

体现在宏观数据上,我国涉农贷款余额2021年末虽已达到43.21万亿元,但同比增速仍处于近年来低位,占各项贷款比重更是持续下降;农村居民人均贷款获得量不足城镇居民的50%,农业的企业贷款余额占其增加值的比重、企业户均贷款获得量都显著低于工业和服务业。

 

 

乡村振兴战略更需要金融服务支持

 

2021年4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乡村振兴已成为我国的法定战略,并建立了严格的乡村振兴落实考核机制。在金融领域,金融监管部门从组织体系、产品服务、政策支持、评价考核等多个方面,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二是健全农村金融产品体系,明确将普惠金融重点放在乡村,积极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农业保险和再保险等服务。三是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引导持牌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促进金融科技与农村金融规范发展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四是完善保障考核体系,在近年来持续的差异化存款准备金、不良贷款容忍度和财税支持政策外,2021年6月,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要求对金融机构服务推进乡村振兴实施量化考核。

 

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根源在于金融供应链能力不足

 

从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相互依存的框架来看,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滞后的原因是,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服务供应链在贷前贷中贷后的各个环节缺乏有效联动,农村金融供应链与乡村产业链缺乏有效协同。

 

农村金融发展需要从整个供应链来理解

 

已有研究和政策将农村金融发展缓慢、供需缺口持续较大的原因归为四个方面。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不高,商业可持续性不够;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多层次市场建设和机构建设滞后,产品创新不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信用信息体系不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支持政策体系不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素养教育不足等。

 

这些确实都是具体的影响因素,但不够深入和系统,农村金融发展滞后需要放在“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这个大框架来理解。事实上,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是涉及“产品设计-资金供给-营销获客-风险决策-交易支付-贷后管理”的全链条。上述认识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源,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政策建议大都是碎片化和割裂的,难以带来系统性改变。

 

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关键在于金融供应链存在缺失

 

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滞后的实质在于,现有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供应链既存在流程缺失,又存在协同缺失。以信贷业务为例,产品设计、资金供给、营销获客、征信审批、风险定价、交易支付、客户运营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不足。比如在产品设计环节,缺少适合农民和农业的信贷产品,也缺少创新信贷产品的能力;在营销获客环节,缺少线上和线下全渠道触达客户和精准化挖掘客户需求的模式;在风险定价环节,缺少抵质押物等风控抓手;在客户运营环节,缺乏留客、活客的思维和工具。各个环节的能力不足共同作用,导致金融供应链的缺失问题越加严重。

 

农村金融服务供应链存在缺失,直接影响金融服务中资金流、信息流和数据流的交互,最终制约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效率。不少金融机构已经意识到通过数字化转型来促进金融服务供应链各个环节的良性交互,但是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银行,大多数城商行、农商行的数字化转型面临不少挑战。我们对415家农村中小银行的调研显示:接近40%的农村中小银行高管认为,当前的业务理念和逻辑难以适应数字化转型的要求,组织形态、技术能力、人员素质等也都是数字化转型推进缓慢的主要壁垒。

 

 

农村金融供应链缺失的根本在于缺乏与乡村产业链的协同

 

农村金融服务供应链存在缺失的源头不在金融行业,而在金融供应链与乡村产业链缺乏协同。和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各项发展都比较滞后:乡村产业链、乡村治理、乡村基础设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完善。农村金融服务难为缺少实体经济的“无米之炊”。例如农产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往往存在不匹配,农村信贷服务只能考虑农户“种”“养”这个单一环节的风险,无法获取农产品在“运”和“卖”等诸多环节的增量信息,而农产品的存量信息也由于缺乏有效存储手段而无法有效沉淀。这也是近年来一些银行机构在开展农村金融业务时,将完善和整合乡村产业链作为业务突破口和核心竞争力的原因所在。

 

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当前很多金融机构也都没有建立金融业务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机制。我们对415家农村中小银行的调研显示:仅有1/3的农村中小银行专门规划并明确了与数字乡村治理融合发展的任务及目标;1/3的农村中小银行仅日常参与部分数字乡村治理工作;还有1/3并没有参与到本地的数字乡村治理中。

 

作者:

沈建光(京东集团首席经济学家、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

朱太辉(京东集团经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张彧通(京东集团经济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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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整版刊登于《北大金融评论》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