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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的普惠金融体系,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围绕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提出了三十八条具体举措,为我国构建高水平普惠金融体系,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提升金融体系普惠性
普惠金融是金融业发展的新阶段。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普惠金融工作面临着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能共享金融发展的成果,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在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新发展阶段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实施意见》将坚持人民至上作为基本原则,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发展理念,彰显了坚持人民性是普惠金融工作根本价值追求。因此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守“金融为民”的宗旨,以服务人民生活、服务实体经济为努力方向。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度、有效性,不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可得性及满意度,让更多人享受到便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要立足于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畅通资本要素和实体经济间良性循环,防止“脱实向虚”,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促进金融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均衡发展。
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普惠金融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等领域融合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功能,精准把握金融服务重点。在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普惠金融工作需在更宽广的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更大范围的共享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当前,普惠金融的服务主体和范围不断扩展,其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等领域的发展目标、发展诉求和服务对象相互交叉、互相影响,具备融合可行性,有必要推动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养老金融等领域融合发展。当前,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仍面临与实体经济适配性不足、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制约了普惠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实施意见》对在普惠金融工作中推动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等重点领域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推动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政策导向。一是着力构建服务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专业化高效化的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激励措施和配套政策,推动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难、变现难、风险控制难等问题。二是将绿色低碳发展目标融入普惠金融重点领域,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充分发挥普惠金融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作用,为推动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提供金融支持。三是重点关注老年群体的金融需求,支持具有养老属性的金融产品开发,加强对养老服务等产业和项目的金融支持,支持保险服务多样化养老需求,鼓励金融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适老化金融服务,助力跨越“数字鸿沟”。
强化科技赋能,依托数字普惠金融助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迅速增长,已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金融领域,数字化已成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关键因素,数字技术快速发展为普惠金融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动能。数字普惠金融作为数字技术驱动的普惠金融新模式,在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普惠金融服务成本、拓宽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提高金融服务质效、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仍面临着地域间不平衡不充分、技术安全和信息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同质化竞争等痛点。
《实施意见》强调,通过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普惠金融的科技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打造健康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不断健全数字普惠金融监管体系等手段,推动数字普惠金融有序发展。为推动新时期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应着眼于打造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良好生态,通过数字普惠金融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方式和治理方式的变革。要通过强化科技赋能,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不断提升金融产品创新与服务智能化水平。扩展数字普惠金融的场景应用范围,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降低成本、防控风险方面的独特优势,不断提高普惠金融安全性和效率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此外,还要不断健全数字普惠金融监管体系,将数字普惠金融全面纳入监管,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科技水平,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握好普惠金融“成本可覆盖”和“风险可控制”的动态平衡
普惠金融的发展不仅要注重发展速度,更要注重发展的持久性和稳健性。从国内外金融发展经验教训看,社会脆弱群体由于其发展能力欠缺、金融知识不足、经济形势骤变等原因,有可能反受金融杠杆之累,损害自身的财务安全和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如印度小额信贷危机、美国次贷危机等。因此发展普惠金融过程中不能因为追求绝对公平和绝对普惠而忽视风险,为推动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将消除机会不平等作为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关键原则,以便更好地平衡效率与风险。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中仍面临业务量小且分散、成本及风险相对较高、收入及回报率较低等制约因素。尤其应关注的是,我国中小银行数量占比超过九成,作为主力军在推动普惠金融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其盈利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较弱,容易聚集形成金融风险。同时,我国幅员辽阔,由于地域差异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导致不同地区的金融需求和资源分布存在很大的差异,如何让普惠金融在各个地区都能做到“成本可覆盖”和“风险可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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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整版刊登于《北大金融评论》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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