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舟:学会争论


“争论”既有争辩也有讨论的意思,在现实生活中,即便是最好的伙伴对于一件事情的看法也不会是完全一致的,“争论”时刻发生。“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算是赞同也会有细微的差异,更别说是反对,那更是千差万别。毛姆说:“成年人的高级自律,是努力克制自己的反驳欲,学会赞美与闭嘴。”然而显而易见,这种“高级自律”并不常见。
 
著名作家、书评人维舟在《北大金融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随笔,他提到,在漫长的传统社会里,乡土中国所追求的是一种“必也使无讼”的和谐状态。在东亚文化里,人们通常更倾向于通过回避、遮掩、压制、拖延的迂回方式去解决争论。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也捍卫他人表达的权利,让异议和分歧得到充分尊重,学会妥协并达成共识,这才是一个现代人应该具备的素质。
 
本文刊登于《北大金融评论》第20期。


在这个时代,网上铺天盖地的都是争论,但如果你仔细观察一下就不难发现:我们从未学会争论。如果说有那么多人都感慨“如今能好好对话就已经很难得”,那与其说是以前我们能而现在不能,倒不如说是因为我们还在练习这门新技能。

 

这当然也不令人感到意外,毕竟这原本就是中国社会所欠缺的经历。在漫长的传统社会里,乡土中国所追求的是一种“必也使无讼”的和谐状态,相信人与人的相处最舒服的就是彼此熟悉而无冲突,其最高境界甚至是无须明言的“心有灵犀一点通”。虽然任何社会都免不了争论,但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争论是不受欢迎的。

 

《日本权力结构之谜》一书中有一段话,完全可以一字不改地用在我们这里:“既然所有的冲突都是坏的,那么争论和讨论一般也就不会被认为是解决冲突的健康方式。日本基本上没有学术争论,大部分日本学者也不知道如何争论。外国的访问学者和知识分子几乎总是得到赞誉,很少有人和他们争论。这样一来,丢脸的风险也就降到了最低程度。”

 

也就是说,在东亚文化里,人们通常更倾向于通过回避、遮掩、压制、拖延的迂回方式去解决争论,而不是通过公开化的途径,当然也就不会为这种公开的冲突去设定规则,让每个社会成员学会如何争论了。

 

一旦出现争论,中国人惯于让权威来裁决,给出一锤定音的结论,由此平息纷争。这种意识渗透到了日常思维之中,连许多普通人都很自然地带有专断个性——最典型的就是常有人说:“这个没什么讨论余地。”这话的用意,无非是以下定论的方式阻止进一步讨论,且不给出理由。

 

这一思维惯性的影响所及,国内许多领域的专业人士小圈层中,但凡遇到什么争议,态度往往都不是利用这个机会公开解释说明一下,以便让更多公众可以了解自己的领域(“终于有人关注到我们这个小圈子了”),而是要么不理,要么就来一句“这是专业领域,有自己的规则,你不懂最好别多说话”。

 

更多的人,还谈不上以这种精英主义的姿态拒绝对话,而是本能地捍卫自己的信念。在网上激烈对立的一些议题上,高赞评论往往都是在以一种拒绝质疑的姿态输出观点,所以那句“不接受任何反驳”才如此盛行。

 

这乍看很爽,但其实是一场“聋子的对话”,因为尽管一片众声喧哗,但每个人都在不停地大声说出自己的观点而拒绝倾听(尤其是不同意见),所以毛姆才说:“成年人的高级自律,是努力克制自己的反驳欲,学会赞美与闭嘴。”然而显而易见,这种“高级自律”在我们这里并不常见。

 

不仅如此,还有太多人以各种理由阻止他人表达,这进一步强化了这个社会自我禁抑的倾向,并且常常是出自一种面对多元声音的不适感,那基于深厚的一元价值观——“只有绝对正确的唯一声音才能存在”。

 

在现实中,我们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人,他们不让人说话,其实只是觉得你的想法和他们自己的不一样,其基本逻辑隐含着四个前提:

 

前提一,有绝对正确的想法;

前提二,不同的想法不可能都正确,因而真理具有唯一性;

前提三,我的想法恰好是在正确的一方;

前提四,应该有人管管乃至消灭其他不正确的想法。

 

在这种情况下,争论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们首先就不承认可以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平等探讨,而相信与自己有所不同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异端。

 

 

耐人寻味的是,在公共讨论中,经常会看到各方都使用相同的话语:“你这人怎么不讲道理?”恐怕连说话者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讲道理”至少有两种含义,一种基于一元价值观,认定“只有你讲的是和我一样的道理,我才承认你在讲道理”;另一种则在多元价值观的基础上承认:讲道理是一个讨论、妥协的过程,谁不遵守规则,谁就是“不讲道理”。

 

有一位读者曾给我留言说:“维舟老师一直不删留言,这给大家创造了一个相对宽松开放、可以多元并存的讨论空间,但即使如此,碰到一些分歧大的话题,也依然无法产生良性互动,感觉人与人已经根据立场和观点划分好了阵营,剩下的只有厮杀,这一点让我对良性互动的可能性感觉有点绝望。”

 

良性互动未必是指有礼貌,而是强调不逾越权利边界,否则试看各国议会的争斗,要多激烈有多激烈,互不相让,但前提都是不能违法侵犯他人权利。更重要的是,争论者理应认识到,没有谁全知全能,不同意见的双方,权利是对等的,都可以自由表达主张而不应被求全责备。

 

现在的问题是:当双方观点不一致甚至对立的时候,要如何来区分,对方究竟是在“求全责备”还是“合理表达不同的主张”呢?双方应该如何处理才能达成良性的互动呢?

 

我想,这最好还是回到“对事不对人”:事实和观点的分歧,可加以辩驳、讨论,但如果是对人的苛责,这就难以进行下去了。“求全责备”是“对人不对事”的,那确实没人能做到,正因此,我们不能忘记,在争论中必须时刻聚焦于“事”本身,在技术层面讨论问题,这样才能深化认知。无论是争论还是讨论,都要互动,那么参与的双方就要有一种好奇的开放心态——对事物本身的好奇心,想多多理解,然而,我们社会中恰恰有太多人只关心如何在争论中压倒对方。

 

要学会争论之所以是一个漫长艰难的过程,原因也在这里:那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背后牵涉到一系列的价值理念变动,实际上与中国人脱胎换骨蜕变为现代人的过程同步。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也捍卫他人表达的权利,让异议和分歧得到充分尊重,学会妥协并达成共识,这才是一个现代人应该具备的素质。

 

本文刊登于《北大金融评论》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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