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晚,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主办的“数字技术与金融稳定性的关系”研讨会在线成功举行。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巴曙松与70余位来自智库高校和企业的专家受邀参会,围绕数字金融风险和金融科技监管进行了深入探讨。
2022年12月29日晚,由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主办的“数字技术与金融稳定性的关系”闭门研讨会在线成功举行。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巴曙松、国际金融协会(IIF)中国研究主管马青、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所所长周诚君、蚂蚁集团研究院院长李振华、腾讯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兼首席研究员王志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法规咨询部(研究部)主任肖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尚航飞等来自智库高校和企业的70余位专家受邀参会。
首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尚航飞博士代表课题组发布了《金融科技公司与巴塞尔监管框架:适应、挑战与变革》课题报告。该课题围绕“如何监管金融科技公司?”这一现实问题,系统研究了现代金融监管理念和全球金融科技公司监管进展,并以巴塞尔监管框架为出发点,深入剖析了代表性金融科技公司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系统重要性风险等方面的具体特征,前瞻性地探讨了巴塞尔监管框架对金融科技公司的适用性,并提出完善中国金融科技公司监管框架的具体设想。
尚航飞博士发布课题报告
在演讲环节,周诚君先生针对金融科技公司的属性界定和准入监管进行探讨。他认为,亟需对金融科技公司的金融属性进行准确界定。判定金融科技公司的业务和运营是否属于金融活动,进而按照金融业的基础理论和监管要求进行管理,核心标准是这些活动是否发挥了资金的流动性转换、期限转换和信用转换功能。此外,在监管方面还应重视金融科技公司的准入资格监管。金融科技公司基于大量的公众数据提供各类服务,本质上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属性,极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同时技术的广泛运用大大拓展了金融服务的跨区域性,因此应该考虑在提供数据服务和金融服务两个层面加大对金融科技公司业务的准入管理。
周诚君先生做主旨分享
李振华先生就金融监管的发展和挑战进行了分享。他提出,金融业发展至今经历了时代环境的变化和技术条件的进步,其金融风险特征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但金融监管的核心实质并未产生巨大变革,因而巴塞尔监管框架对于当下新兴金融业态的监管总体依然适用。同时,金融科技公司不断介入金融活动,带来了有别于传统金融机构的系统重要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金融风险,因此可结合这些具体的风险特征对巴塞尔监管框架中的监管规则进行局部补充和修订。总体来说,如何管理和监督在新技术条件下形成的金融服务、怎样在数字技术和金融稳定之间寻求平衡,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现实性问题。
李振华先生做主旨分享
王志峰先生在发言中表示,中国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成本、提高了整个金融行业的效率,也带来了创新风险、消费者保护、数据治理等方面的新挑战,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银行和货币体系。目前国际监管组织对于金融科技的监管探索也仍处于起步阶段,更多的是基于已有监管经验的延伸,并强调监管框架的动态调整。王志峰先生指出,学界和业界应深刻把握金融科技业务活动背后的风险本质,紧密跟踪研究国际金融监管的具体实践,多方持续共同地推动完善监管体系、理论逻辑和法律制度,维护金融市场和经济发展的健康稳定。
王志峰先生做主旨分享
马青先生围绕海外加密资产及其金融风险进行了深入剖析。加密资产的负债通常是短期的,为了提高收益导致资产流动性很低,因而和传统金融行业同样存在流动性错配和挤兑的问题。马青先生认为,加密资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加密资产自身的脆弱性导致其生态不稳定,一旦加密资产崩盘,极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巨大影响。第二,加密资产的存在会改变传统金融行业及其监管方式,没有可追溯的责任主体、不受地理区域限制等特征都可以帮助传统金融行业资本外逃,规避监管。
马青先生做主旨分享
随后,肖翔先生分享了对金融科技创新和监管之间关系的解读。他阐明,要让金融科技实际服务于实体经济,一方面需要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另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的治理和监管。第一,缓冲带机制,在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之前提供缓冲地带和观察窗口期,从而实现创新与监管博弈的适当前置。第二,隔离墩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沙盒的体系创新,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第三,红绿灯机制,根据业务属性、风险外溢的情况,对金融科技创新活动进行综合研判定性,再分类纳入监管体系。第四,对话框机制,利用各种沟通渠道加强金融监管和市场主体之间的沟通频率和沟通质量。第五,紧箍咒机制,通过数字技术的认证和备案统一管理金融科技从业机构。
肖翔先生做主旨分享
在自由讨论环节,德勤戴耀华先生、华南理工大学王仁曾教授、大湾区金融研究院谌鹏先生、浙江大学俞洁芳教授、胡晓明先生等专家先后就金融科技领域的风险监管、创新科技、体系融合等问题展开探讨。
最后,巴曙松教授对各位嘉宾的精彩发言与积极参与表示感谢,并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第一,针对科技企业参与金融活动、以及金融科技监管措施的评价,需有清晰的评价标准,例如资源投入与风险改善的匹配度、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性、对金融体系的改进效率等,如果边界不清晰,会导致风险监管的错配。第二,在金融与科技相互融合的大趋势下,金融机构参与科技、科技公司填补金融服务的空白,二者均以不同的方式和路径改进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因此,保持专业监管、保持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原则应当是总体一致的。第三,金融科技的发展过程中应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不抑制创新发展的空间,金融业现有监管框架是对现有金融体系大量经验教训的总结,可借鉴巴塞尔协议的监管框架,来控制和达到风险与收益的动态平衡。
巴曙松教授总结讲话
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由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汇丰商学院创院院长海闻教授发起创办,由巴曙松教授担任执行院长,致力于促进金融学术研究、金融市场运行、金融机构监管,以及金融政策决策之间的交流互动;并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以全球视野,构建开放的金融专业交流平台,致力于成为聚焦市场前沿的金融专业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