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瑞生:求解ESG理念的“全球差异,中国方案”
ESG已成为全球共识的当下,针对可持续发展,国际社会响起各种各样的声音,ESG的工作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必答题。但问题并没有标准答案。相较于国外跨行业、跨企业属性的“一刀切”的ESG监管标准,中国的ESG监管标准具有很强的行业和企业种类属性。为实现ESG的价值目标,ESG的差异化治理是必走之路。
 

平安集团董事会秘书兼品牌总监、中国上市公司协会ESG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盛瑞生在《北大金融评论》撰文表示,同样的ESG议题在中外的话语体系中有一定内涵差异,这既是规则制定者对企业践行ESG的期望差异,又是其背后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文化底蕴和政策法规环境所决定的。平安内化ESG理念为自驱力,同时充分认识ESG议题的取向差异,创新企业个体在ESG实践上的探索。

 
本文将刊登于《北大金融评论》第16期。



随着气候变化议题不断得到全球重视、企业治理关联的经济波动愈发频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得到全球资本市场及重要机构投资者的关注和认同。中国上市公司的ESG实践也随着中国国家实力及企业影响力的提升越来越受到海内外投资者、行业组织、跨政府组织的广泛关注。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世界各地对企业ESG实践的期望各不相同,这是各地政策法规环境、社会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产生的必然结果。差异背后中国企业如何取舍、如何行动值得企业管理者深思。

 

正视中外ESG监管的差异性

 

中外ESG的监管差异,是各地对企业ESG期望差异的直观体现。

 

欧盟:“自上而下”体系化推动ESG。欧盟的ESG监管标准在全球范围内较为领先。其从立法的高度,逐步帮助市场构建企业披露、金融机构披露、ESG经济活动分类三个方面的ESG披露信息规范,从上而下体系化推进ESG。如2022年11月,欧洲理事会通过《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要求符合其规模要求的欧盟企业统一按照《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进行信息披露。

 

美国:多元文化和政治立场不同,导致ESG政策及实践呈现较大内部差异。目前,美国各州之间、联邦与州政府之间对推行ESG投资及企业披露的立场并不一致。既有高度支持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如拜登总统2022年8月签署的《通胀削减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在未来十年投入3690亿美元,将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约 40%;相反,共和党曾牵头提出“反ESG法案”,旨在废除政府允许投资者在退休金投资计划中考虑ESG的规定。对ESG的多元态度,反映了美国多元的社会文化及立场鲜明的政治取态。

 

中国:注重业态特点,务实推进。相较于国外跨行业、跨企业属性的“一刀切”的ESG监管标准,中国的ESG监管标准具有很强的行业和企业种类属性。近年来陆续出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等监管指引,相较于跨行业宽泛的自愿披露,更能够引导企业在经营战略规划以及资源投入层面,向绿色发展的方向倾斜。同时,中国的ESG监管更注重标杆和表率作用。例如,国资委发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要求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积极参与构建中国ESG信息披露规则、评价和投资指引,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2023年实现ESG专项报告披露的全覆盖;上交所要求科创50指数公司应在披露年报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在以上差异存在的背景之下,同样的ESG议题在中外的话语体系中有一定内涵差异,这既是规则制定者对企业践行ESG的期望差异,又是其背后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文化底蕴和政策法规环境所决定的。

 

一是在环境维度,碳中和或碳净零目标时点存差异。自《巴黎协定》生效以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然而各国公开的碳中和或净零目标时间点并不相同。部分北欧国家设定的目标年较早,如芬兰目标年为2035年、瑞典为2045年,这和北欧国家较早启动工业化、人口密度低、风力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全民环保意识普及、地理上更容易遭受气候变化物理风险等因素密不可分。中国向世界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承诺,是中国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ESG投资实务中,越来越多来自中国的投资机构呼吁,应基于新兴国家的碳中和路线图拟定区域性绿色和转型投资标准,而非仅凭所谓全球标准“一刀切”。

 

二是在社会维度,“社区”视角及背后的历史文化因素存差异。在对中国公司的评价中,境外分析师往往认为中国公司缺乏足够的社区关系维护机制,从而加大社区关系风险。其症结在于,企业社会价值的评估受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影响。相较国外的“多元族裔社区”“原住民社区”等社区视角,中国实现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村落也应同属于广义的“社区”。中国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所考虑的,不仅是减缓商业行为对弱势社区的影响,更是通过扶持并构建可持续产业,帮助庞大人口脱离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中国企业的参与与贡献,也在更多人口、更大尺度上的“社区”层面上产生正向影响,回应了更广泛利益相关方群体的期望。这也是助力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首要目标——“无贫穷”的直接体现。随着中国公司持续地对外解释沟通,境外机构逐渐关注、理解中国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带来的社会效益,并将其纳入“社区”评价范围,也说明弥合全球ESG话语体系,不仅靠国际标准的本土化,也需要地区议题被国际机构理解、认可并吸收的国际化。

 

三是在治理维度,各地法律及监管政策存差异。中外ESG标准在治理维度(G)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国际投资机构和ESG评级机构的评估标准中。为了提高不同国别投资标的的可比性,机构往往会整合各国的公司治理准则,形成跨司法辖区的统一评价标准,并且针对同一事项采用各司法辖区中最严苛的标准,以期形成一个“全球治理最佳实践”的理想化标杆。然而套用全球理想化标杆并不现实,因国家间公司治理的监管规则以及惯例是各国自身法律体系的产物。不仅是“中外”之间,就算在发达国家之间也差异明显。例如,美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比例超过50%,而日本则要求企业任命两名独立董事;法国要求上市公司采用联合审计制度,是世界上唯一有此现行强制要求的国家。而中国对上市公司独董的比例要求是不低于30%,但中国的公司治理监督机制中,不完全靠独董,还有监事会的监督机制发挥作用。所以,若分别截取各国在同一范畴内“最严苛”的治理要求作为统一的国际ESG标准,上市公司必然难以满足。


 

找到ESG价值的相通性

求同方能存异。把握ESG价值的相通性,既是达成共识的关键,也是让各方认识并理解差异性的钥匙。

 

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企业都需要关注生物多样性、人口结构变化、数据隐私保护等ESG议题;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背景下,价值链伙伴需要找到在ESG事项上各国共性和个性的机遇与风险。这是找到ESG中外相通性的有效路径。

 

以生物多样性为例,任何一个国度的企业都依赖健康的生态系统维持人们的生活和经济活动,应对生物多样性风险需要国际社会合作。如,红树林在维持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相关的国际合作也在发挥积极作用。在2022年《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期间,中国宣布在深圳建立全球首个“国际红树林中心”。国际社会在红树林保护方面的积极作为和开放的合作态度,是体现ESG的国际相通性、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典型示范。

 

具体议题外,企业将ESG理念融入实际经营中,持续探索商业、环境和社会价值的平衡,以实现价值最大化,亦是中外企业的共同命题。

 

目前ESG领域有几个引起关注的问题:一是企业ESG产生的价值是否只对外为社会做了贡献,而没有提升股东的权益;二是如何以货币为度量量化环境及社会价值,以用数据直接与商业价值对比;三是资本市场参与者是否应为企业ESG价值的兑现方。这三个问题分别对应平衡商业与环境及社会价值的定性、定量和价值实现难题。

 

从现实的影响看,这些尚无定论的问题客观上的确是ESG推广深化的障碍,但更重要的是,这些命题也促使企业辩证思考践行ESG的真正价值,从而作出兼顾当下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经营决策。企业“用脚投票”的实践反馈,也影响着ESG监管和标准制定的方向,其中风险管理价值获得了国内外的一定认可,国内外的监管及行业标准也印证了环境与社会因素的风险管理价值。例如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于2018年发布的《企业风险管理——将环境、社会和治理相关风险纳入企业风险管理》,帮助企业将ESG应用于企业风险管理(ERM)的范畴;中国原银保监会于2022年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平安的实践与思考

 

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深入理解与认同,平安在ESG实践方面先行先试,已连续14年发布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3次发布气候风险管理报告,相关实践获得明晟MSCI、晨星Morningstar、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等专业机构认可,并荣获相关奖项。公司在可持续的战略管理、可持续的业务发展、可持续的运营与社区、可持续的治理与环境等方面持续探索,截至2022年末,实现负责任投融资1.79万亿元、绿色投融资2823.63亿元、普惠投融资334.44亿元、社会投融资14774.41亿元,不断深化对可持续保险、负责任银行、负责任产品的创新与探索。

 

通过长期持续的实践探索,我们总结出企业ESG发展的两方面经验。

 

一是ESG理念须内化为自驱力。

 

面对中外ESG标准的异同,唯有将ESG理念内化为自驱力,才能将外部标准与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有机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若一味遵从境外ESG标准开展工作,企业可能既无法达成工作计划,还将损害可持续经营能力。以制定“双碳”路线图为例,若制定超前计划,企业不仅需要以相较国外更高的成本实现运营碳中和,还会在投资侧因资金配置与“双碳”产业结构不一致,承受投资亏损、市场机会损失,甚至面临监管处罚。因此,企业的ESG规划必须充分考虑中外标准异同,把握背后的法律、经济、文化因素,找准边界、筑牢根基,才能在企业“生根发芽”,否则只能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在实践中,平安将报告披露要求、投资者期望、评级机构与国际倡议标准等外部因素,与自身的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与公司治理、绿色金融行动、教育公益及乡村振兴行动等相结合,结合国内CSR公益传播和ESG合规“以编促管”模式的有益经验,梳理总结出具有平安特色的ESG理念,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内驱动力。

 

具体而言,平安将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明确其为保障公司追求长期价值最大化的基础,核心聚焦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相关领域的实践提升。我们明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以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中心,支持经济和社会向可持续发展转型,实现公司的长期、均衡、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持续为客户、员工、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并通过与利益相关方充分的沟通与合作,实现各方价值平衡和最大化。

 

以目标为航向,平安制定了2023-2027可持续发展规划,围绕可持续保险、负责任银行、负责任投资、负责任产品、消费者保护与体验、公司治理、气候变化与碳中和、乡村振兴与社区影响力等共计13项核心议题,设置了明确的目标,为集团未来五年落实可持续发展工作、为各方创造价值厘清思路。

 

完善执行机制以确保战略落地。平安通过建立完善的可持续发展治理结构,形成“交流-分析-行动-披露”的工作闭环。2022年,平安进一步完善ESG治理结构,在原有的集团“绿色金融委员会”基础上升级设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统筹推进绿色金融、绿色运营、乡村振兴等核心议题的实践管理。

 

二是充分认识ESG议题取向差异。

 

近两年,部分境外NGO联合编制关于全球金融机构化石能源融资的报告,指责全球主要大型银行及投资机构支持化石燃料行业、应对气候变化态度消极,其中包含国内十余家大型金融机构。

 

实际上,包括平安在内的中国金融企业正在积极参与转型金融,即推动金融帮助高碳排放行业实现低碳转型。举例而言,平安在2022年助力发行我国煤炭行业首单低碳转型公司债券,也落地了国内钢铁行业首个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贷款项目,支持传统能源企业的低碳转型。目前,国际社会的主流意见是支持转型金融,例如由中美共同主持的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在2022年11月发布《G20转型金融框架》,标志着G20成员国对发展转型金融形成国际共识,对推动金融支持低碳排放行业和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考虑到境外机构风格差异,既有与国际社会主流意见一致者,亦存在只看行业、不考虑资金投向的激进者,中国企业开展交流前,有必要提前做好“功课”。通常,平安会提前充分调研对方在ESG具体问题上的取向,了解其立场与国际主流社会意见的异同,有助于对有关评论作出更合理、客观的判断。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ESG在国际范围和各国本土的发展虽非一帆风顺,却如青萍之风,成磅礴之势。相信以ESG的本质价值为原点,各方求同存异、顺势共进,定能追求各方价值平衡,共促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长期共同繁荣之未来的到来。

 
本文将刊登于《北大金融评论》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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