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商业银行面临重大变革,但功能不会有根本性变化
10月29日晚,“北大汇丰金融前沿讲堂”系列第85期于线上举办,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毕明强先生带来题为“十字路口的商业银行”的精彩讲座,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教授在讲座后发表了精彩点评。本文根据巴曙松教授点评实录整理。

点评 / 巴曙松教授(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
 
以下为点评全文实录
 
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北大汇丰金融前沿讲堂,也特别欢迎毕明强博士做今天这样一个精彩的演讲。这个题目我觉得确实是当前银行界、金融界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题目,特别是随着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面临一系列挑战,而一些快速崛起的新型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则显得非常有活力,二者之间的竞争在更为广泛的业务领域展开。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由毕明强先生来讲这个题目,分析十字路口的商业银行何去何从,我觉得非常有意义。毕明强先生的工作阅历非常丰富,大家当前提到国际金融中心,通常说的是“纽伦港”,纽约、伦敦、香港,他在这几个金融中心都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我在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的时候,他当时也在纽约工作,我们经常有一些关于商业银行业务的讨论。同时,他不仅熟悉商业银行,也在投行、基金都担任相应的管理职务,所以以他丰富的工作经历为基础,来给大家梳理商业银行业态的演变趋势、影响因素和发展方向,非常有意义。
 
目前,对商业银行这一行业正面临着的来自行业内外的种种竞争压力,我觉得已经分析得比较充分,大家的看法也在慢慢趋同。比如,从趋势看,随着金融市场的深化和融资结构的调整,商业银行利差在逐步收窄,这一点可以说是全球市场的趋势。利差收窄,商业银行能不能依然保持比较好的盈利水平和经营状况,就看自己有没有应对能力。实际上,相比较而言,全世界不同市场的利差差异很大,也有在利差窄的市场上盈利不错的商业银行。同时,针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各项监管也趋于严格,特别是近年来陆续出现的次贷危机、以及疫情冲击,促使监管者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更加警惕,这就相应是的商业银行需要承担的监管成本也在上升,一些不良资产的处置难度也不低。
 
对商业银行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的挑战,就是行业内部的同质化竞争。从外部看,当前商业银行的外部竞争来自科技型公司,以及新兴的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国市场直接融资在快速发展,实际上整个融资结构的调整,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去中介化的过程。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商业银行占主导的市场结构里,融资结构调整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传统的存贷款的重要性相对降低,直接融资的重要性相对上升,实际上是金融资源从商业银行体系分流到新的产品、新的直接融资工具、新的金融服务形态和机构的一个过程,所以融资结构的调整也会加速商业银行的内部转型和外部洗牌,同时也使金融机构内部的相对重要性出现一些变化。
 
结合毕明强博士刚才的精彩演讲,我想做几个方面的点评,供大家参考:
 
第一,商业银行和新型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竞争,正在从商业银行的边缘业务领域开始逐步进入到核心功能领域。我们可以观察到,实际上商业银行面临竞争,不同业务产品类型受到的竞争压力是不一样的,最开始这些新兴的科技型金融服务机构,竞争的切入点往往是商业银行内部不太受重视的、相对边缘的一些业务,最典型的就是支付、清算。目前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沿着支付及其业务中积累的客户和数据,以及对场景的应用和对客户需求把握的能力,基本上在支付领域已经占据了非常有优势的地位。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即使是目前市场领先的金融科技服务机构,从盈利能力、盈利规模、资产规模,都和现有的商业银行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在估值方面,现在资本市场表现出对这些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高度乐观,很可能同样市值规模的一个金融科技服务机构,其盈利往往只有一个大型商业银行机构的五分之一、十分之一,但是估值可能是一个水准的,所以从这种估值的差异中可以看出,资本市场希望这些金融科技机构或者科技金融服务机构,能够在与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得到快速成长扩张,在未来其他业务领域的竞争中,能继续像在支付领域一样,在和商业银行的竞争中继续不断扩大优势,使得盈利能力能够迅速跟上来,改变现有的市场竞争格局。
 
因此,当前值得关注的是,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或者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竞争,正在由原来相对在商业银行中比较边缘化的支付领域,开始逐步拓展到更加复杂的核心业务领域,包括存贷款,以及资产管理等其他盈利能力比较强的金融服务领域,这些领域的竞争可能会更为激烈,其竞争格局如何演变,也会直接影响到未来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机构的相对地位和市场估值。
 
第二,商业银行和这些金融科技机构,实际上都是以不同的路径、不同的模式、不同的方向探索尝试满足剧烈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客户和市场迅速变化的金融需求。科技公司通常是从市场中竞争成长起来,并将业务逐步延伸到金融领域,提供科技化的服务,这些机构从一开始就天然地非常适应网络化和数字化的运行,但是关键的制约环节就是怎么能够了解金融行业,怎么能够更深入地了解金融产品、金融监管框架、金融市场基础制度。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也在积极推进科技的应用,只不过这种推动主要是从商业银行角度去把握市场的诉求,比如现在商业银行都在强调,包括毕明强博士刚才也讲到,怎么场景化,怎么融入不同行业、地区、产业生态。实际上这个融入的过程,以及希望达到的融合的运行模式,和金融科技机构强调要达到的目标和竞争优势,实际上希望达到的目标和方向是一致的,是从两个不同的路径和模式、基于各自的比较优势在向一个共同的方向逼近,并适应现在整个市场和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出现的剧烈的变化,比如向线上集中、向数字化运行方向发展等。
 
科技型公司和商业银行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科技型公司熟悉网络环境,但是需要更加了解金融运作的基本规律,而商业银行的改进往往容易陷入到一个以我为主的渐进式改良,但实际上客户的诉求怎么去准确把握,需要做比较大的系统、组织、架构方面的改进,难度往往比从零开始另起炉灶做更大,所以这两类机构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也各自都面临各自的挑战。
 
不同类型的机构,这种以不同的方式和路径去更好满足新的市场环境下的客户金融需求的过程,其实慢慢就会使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机构之间的边界逐步模糊,市场竞争会导致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所以商业银行也好,金融科技公司也好,他们之间的竞争实际受益的是客户,更多的客户享受了更高效率更多选择的金融服务,竞争提升了市场效率,也提升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所以商业银行也好,金融科技公司也好,面临竞争压力及时进行应对和适应的过程,实际也是整个行业洗牌、行业效率提高的发展进化的过程,最终是客户受益、金融市场运行效率提升的过程。
 
第三,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机构目前剧烈的竞争、融合、洗牌之后,应该会逐步找到自己差异化的、有比较优势的战略定位。金融科技机构的竞争,会加速商业银行行业洗牌,现在不少商业银行的市场战略总体上比较趋同,战略差异不明显,所以稍微有一些明显的战略定位的金融机构,往往就能得到市场的高度认可,比如招商银行强调零售业务的优势,兴业银行强调同业业务的优势,这就是差异化的定位。在这一轮的竞争和洗牌之后,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机构各自可能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相对定位,现在还是未定之数,还应该要经历一个群雄逐鹿的洗牌过程,存在着很多的可能性。比如商业银行既有可能聚焦在自己有相对优势的高附加值的商业银行业务,比如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并且形成这些相对高端业务的竞争优势。我们可以看到,在欧洲零利率、低利率的环境下,瑞士等国家的从事资产管理行业的机构,经营状况还依然非常有活力。商业银行现有的网点布局、在客户和市场上长期积累的信用,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在高增值业务的优势,特别是需要人际互动、专业讨论的这些业务领域,商业银行会有相应的优势。
 
同时还有另外一种竞争的可能结果,如果商业银行不能及时应对这种变化,不能及时调整自己的战略布局而及时聚焦这些高增值的业务领域,可能慢慢就变成一个产品线的盈利能力偏中低端的、慢慢退缩到传统简单业务的公用事业性质的机构,在未来的竞争中,可能科技型公司开始进军和渗透到这些商业银行的中高端业务时,就倒逼商业银行逐步在竞争中退出这些中高端业务,从而促使商业银行回到中低端的简单业务。这就像我们在中国电信市场竞争中看到的格局一样,原来几个大的电信巨头之间的竞争往往在相似的模式下展开,最后被我们大家经常用的微信等新的社交媒体冲击,使得电信运营商在许多时候变成一个通道,变成新的竞争者以新的商业模式实现收益的一个出口。现在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机构的竞争也有这种可能性,如果商业银行不能够有效应对,不能够有效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很可能慢慢就变成这些金融科技机构接触客户、实现盈利的公用事业公司性质的机构。
 
第四,商业银行业务,因为其公共性,直接涉及千千万万公众用户,所以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新型科技机构来做这些业务,都需要保持监管的一致性原则。监管的一致性原则就是无论是什么机构,只要从事的是类似的金融业务,就应该接受一致的监管原则,否则容易导致监管套利和不平等的市场竞争,会加剧市场波动,这样的教训在国际国内的金融发展史上都有不少,这一点需要高度关注。比如往往对于新型的金融科技机构,因为种种原因,比如希望扶持其发展也好,监管机构可能还没有充分了解这些新型业态也好,总而言之,往往对作为挑战者的金融科技机构或者金融科技服务机构,在起步阶段的监管相对比较宽松,这种格局正面的效应是相对宽松的环境有利于创新,但是留下的隐患就是很可能积累了不被了解的金融风险,在监管之外形成了一个监管空白,在监管体系和监管工具的完善还需要时间的情况下,这是我们经常看到的情形。
 
无论商业银行,还是金融科技服务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基本不会改变金融业的基本功能,比如风险定价,跨越时间、空间进行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那么在金融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过程中,有没有一些业务本身可能就是商业银行业务、但是并没有受到商业银行应有的监管规则的约束呢?因为同样的业务,无论是什么机构做,都需要相应遵循商业银行的监管规定,比如资本金要求、风险拨备要求和风险管理要求等。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有没有可能出现一些监管空白,金融科技服务机构可能获取了承担风险的盈利,但是又没有做好风险管控的准备,没有遵循相应的监管要求,如果存在这样的领域,可能就会形成风险隐患。所以在银行业洗牌的过程中,强调监管的一致性原则,也是非常重要的。
 
总而言之,我们确实现在处于一个商业银行变革的十字路口,可能整个变革的过程中,或者在变革完成之后,经过这一段剧烈的洗牌,商业银行的机构、产品、行业结构、监管环境,会出现剧烈的变化,但商业银行的功能还是不会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其基本功能就是进行风险定价,进行有效的金融资源跨越时间、空间的配置,所以银行业面临种种挑战进行洗牌,但是银行的功能依然活跃,基本的监管原则也应当是一致的。
 
再一次感谢毕明强博士的精彩演讲,给我们梳理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也欢迎大家积极参与讨论,希望大家通过这个主题的讨论,能对当前整个商业银行行业以及金融科技发展,有一个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谢谢各位,谢谢毕明强先生。